2008-09-01 佛山日报讯 昨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领导及相关专家对《佛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年~2020年)》(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评审并给予高度评价。副市长邓伟根出席了评审会议。
《大纲》根据“耕地保护为前提,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的总原则,提出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要求,并通过管理、技术和经济三大措施保障规划实施。具体的规划包括:适度调整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和划定的保护区、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推行绿色屋顶计划、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财政转移支付政策等,逐步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对此,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孙雪东处长说,“在许多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里面,我们都没有见到像佛山这样把耕地保护列入《大纲》的情况,佛山的措施切实可行,具有指导示范作用。实际上,耕地具有确保粮食安全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分割功能等多重功能,必须严格保护。”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蔡克光高级规划师与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蔡玉梅研究员也表示认同。
此外,《大纲》充分考虑了佛山市土地资源制约、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对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包括城乡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等内容),“三旧”改造(包括旧城镇建设用地,旧厂房或矿区建设用地,旧村庄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包括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等)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划。
评审专家组认为,佛山市《大纲》符合佛山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符合国家和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编制要求。在《大纲》里提出的土地功能分区明确了相应的管制规则,有利于促进城市和谐发展。“‘三旧改造’方案、农田保护财政转移支付补贴意见等多个规划内容在理论方法与实践上具有突破和创新,为全国地(市)级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邓伟根表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重要举措,佛山市将根据《大纲》的指引编制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记者林成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