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编制概况
(一)规划编制的宏观背景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我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与此同时土地粗放利用、耕地数量锐减质量退化问题日趋严重。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到很高的位置,并提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前,原则上不得批准新占耕地”。1998年8月29日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更是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单列一章,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的要求,从1997年开始,全国各地相继开展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北京市也进行了各区县规划编制的部署,本规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编制的。
(二)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部署,朝阳区从2000年4月开始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最初是以1996年为基期,1997-2010年为规划期,但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2001年7月北京市成功获得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考虑到申奥成功后会给土地利用带来巨大影响,区政府决定原《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送审稿)暂不上报市政府组织验收和审批。
同时,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在全市全面开展了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在完成更新调查后,于2002年11月要求各区县以2001年土地更新调查数据为基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朝阳区根据北京市要求,以2001年土地更新调查数据为基础,对原《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送审稿)进行调整,形成了现有《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04年3月报北京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
《规划》在指导思想上突出四点:
一是要符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要求,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战略。二是接受《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妥善安排各项用地。三是围绕朝阳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点是安排好中央商务区、奥林匹克公园、第一道绿化隔离带、五大边缘集团建设、首都各项基础设施、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中心镇建设等的土地需求。四是朝阳区担负着保护和改善首都生态环境的重要责任,各项经济建设都不应以牺牲环境为发展模式,要重点保证绿化建设用地。
《规划》的主要任务有四条:
1.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区土地资源的特点,确定规划期内全区土地利用目标,本次规划市局下达指标为:耕地保有量5467公顷(82000亩),基本农田保有量4900公顷(73500亩),建设占用耕地指标6000公顷(90000亩)。
2.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全区各类用地指标。
3.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各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
4.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四)《规划》的重点内容
1.切实保护耕地
保护耕地是我国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项长期、首要的任务。朝阳区地处北京近郊区,在各项建设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仍然要坚持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规划》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考虑到本区土地后备资源缺乏以及土地配置农业的比较利益较低,规划期内难以就地完成补充耕地的任务,应主要通过异地平衡耕地占补指标。土地整理的主要目的应为生态建设及补充建设用地不足。
要在坚持对现有耕地实行全面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规划期内,考虑到朝阳区建设绿化隔离带的特殊情况,全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900公顷,其中1747公顷为绿化隔离带用地(原来为质量较好的耕地)。
2.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将按照国家的要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要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在确保重点建设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其他各类建设原则上应当充分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规划期内,全区各项建设占用耕地面积总量控制在5333.56公顷以内,实际安排4569.65公顷,其余763.91公顷作为机动指标预留。
规划期内安排城镇用地到2010年增加到19374公顷,重点安排好五大边缘集团用地;规划期内,将加大对村庄的整理力度,村庄用地将逐步缩小直至消亡,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和绿化用地;规划期内,独立工业用地重点安排电子城、科技园区、朝阳南部和北部工业区、物流中心、市区搬迁扩散工业和各乡集聚的乡镇工业,规划期末实际压缩产业用地3951公顷;交通用地重点是保障京沪高速铁路、城市轻轨铁路等国家和市属重点项目用地,同时进一步完善区乡公路。
3.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规划》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把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并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特别是土地开发整理,要以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
4.重点建设布局
在空间布局上,建设完善城市中心区;加快建设绿化隔离地区;启动东坝集团,完善定福庄集团,健全北苑集团,提升酒仙桥集团,推进垡头集团建设;规划建设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规划建设以奥林匹克公园、电子城、望京新兴产业区为重点的北部板块;以北京中央商务区、朝阳公园为重点的中部板块;以京沈、京津塘两条放射线和朝阳口岸为重点的南部板块。逐步形成城市中心区——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城市边缘集团——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四个横向层次和北、中、南三个纵向板块发展的土地利用格局。
在区域土地利用方向上,四环以内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四环和五环之间重点发展第二产业,同时加强五大边缘集团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五环以外重点发展都市农业。
(五)《规划》的实施措施
为保证《规划》的实施,《规划》提出了一系列包括法律、经济、行政及技术等手段的具体措施,首先提出要制定《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以法的形式确保《规划》实施,使《规划》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要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把规划目标按年度分解落实;三要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审批;四要建立和实行各项制度,包括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级政府负责规划目标责任制、规划公告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检查等制度的组织实施,使《规划》实施得以规范化、制度化,减少随意性;五是提出进一步落实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一系列措施,并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为保障《规划》的实施,还提出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运用地价、土地税费等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二、规划实施情况分析
(一)朝阳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
1.2004年现状
朝阳区总面积为46607.61公顷(包括1100公顷首都机场街道数据)。根据土地利用变更数据,2004年土地面积为45507.61公顷,其中农用地14659.95公顷,占总面积的32.21%,建设用地2922.61公顷,占总面积的65.76%,未利用地921.05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2.02%。
图1:朝阳区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农用地中,耕地5491.49公顷,园地926.94公顷,林地5261.98,牧草地0公顷,其他农用地2979.84公顷。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26728.62公顷,占89.31;交通用地3085.65公顷,占10.31%;水利设施用地112.34公顷,占0.38%。
2.1997年以来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1)农用地
农用地面积由。
耕地面积由。
表1:1996,2001,2004土地利用结构表 单位:公顷
园地面积由。
林地面积。
总的来看,1997年以来尤其是2002-2004期间农用地面积下降很快,其中耕地的大量减少是农用地减少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园地的数量有着一定程度的增加,随着绿化隔离带的建设,林地的数量近几年来一直呈现大幅度增长。
(2)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由。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由。
交通用地面积由。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总的来看,建设用地总量不断增加尤其是2002至2004年期间增长迅速。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增长是建设用地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2002年以来,独立工矿和特殊用地快速增加,年均增长分别达到590公顷和380公顷,城市和建制镇用地增长与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基本相当。交通用地中公路用地增长迅速。水利设施用地中水工建筑物用地有一定程度的增加,水库水面自2002年以来保持不变。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由1997年的1589.78公顷减少至2004年的921.05公顷,减少了668.73公顷,年均减少83.59公顷,在总用地中的比例由3.49%下降到2.02%,减少了1.37个百分点。其中2002至2004年减少380.87公顷,年均减少126.96公顷。
总的来看,未利用地减少迅速,8年来减少了将近一半。其中主要是未利用土地中荒草地的减少。
图2:朝阳区主要地类规划-现状对比图
(二)“四查清、四对照”主要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5年180号文的要求和市局的安排,我局组织规划、地籍、耕保、执法监察等科室开展了“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在处分利用基本农田大检查和存量土地调查以及执法监察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查清工作成果主要数据如下:
1、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截至2004年底,朝阳区耕地保有量为82372亩,略高于《规划》确定的目标82000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73500亩,符合规划目标。
《规划》审批后,朝阳区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并于2004年5月完成了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责任书签订的工作,基本农田的数量达到了规划确定的目标。从构成上来看,基本农田中有50%为耕地,其它10%为园地,将近10%为苗圃,30%左右其它林地,其中大部分是绿化隔离区用地。
表 朝阳区基本农田现状构成情况
2、新增建设用地量
《规划》实施以来2002-2004三年间,朝阳区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3950公顷,占规划指标的26.3%。新增建设用地年均新增1317公顷,是规划期内年均新增指标1667公顷的十分之八。
同期,朝阳区区域生产总值由2001年的511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805亿元,三年增长294亿元,年均增长率在16%以上,增长速度是“十五”目标10%的1.6倍。《规划》实施三年来以低于规划目标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了超越“十五”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发展速度。
3、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
根据闲置土地调查,朝阳区现有闲置土地45宗,其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闲置3宗涉及土地面积1600亩,其它42宗为出让土地,闲置原因大多为拆迁以及规划设计更改引起的。
《规划》实施以来,朝阳区人均城乡居住用地(户籍人口)由2001年的92.3平方米下降到2004年的86.7平方米。根据朝阳区发展规划2010年城市化水平要达到100%,原有农村居民点用地要通过合并、拆迁、整理等方式转化为城镇用地、工矿用地和绿地,因此朝阳区对于存量土地的利用重点为城乡用地的统筹,要在城市化的发展过程中积极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违法用地及处理情况
根据2003年对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整顿的成果和土地执法监察,截至2004年,朝阳区查出违法用地共立案27起,涉及土地面积360亩,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全部作出了行政处罚。并且对于其中一起绿隔项目用地未取得用地手续先动工的违法行为在《朝阳报》上进行了公开曝光。
(三)规划主要指标的实施情况
1.耕地和基本农田
根据《规划》目标,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5467公顷(82000亩),基本农田保有量为4900公顷(73500亩)。根据2004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表明朝阳区现有耕地5491.49公顷,达到了耕地保有量的目标。根据《规划》批准实施后进行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以及2004年基本农田大检查的成果,朝阳区现有基本农田4900多公顷,达到了规划目标。
根据《规划》目标,2002-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5330公顷,年均592公顷,2002-2004三年来建设占用耕地平均在600公顷左右。从这三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规划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基本可以满足。
但是由于2004年的耕地数量已经减少到5491.49公顷,仅比保护目标5467公顷多二十几公顷,随着今后的建设占用,实际耕地保有量将不能到达规划目标。同时对于基本农田保护也带了巨大的压力。
2.建设用地
根据《规划》目标,城镇用地增加11722公顷,农村居民点逐步消亡减少6752公顷,独立工矿减少4497公顷,交通用地增加1950公顷。
各项主要建设用地从规划执行情况看来看,农村居民点三年来年均减少107公顷,只实现了规划目标的5%,距离规划目标的实现还有很大的差距;而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合计三年增加了2085公顷,超过了规划期净增加473公顷的目标;交通用地三年增长了412公顷,实现了规划目标的21%。
总的来看,规划实施三年来,新增建设用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但是城镇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由于近年来奥运场馆建设大量企事业单位的外迁,造成用地规模不断增加,同时农村居民点的迁并、整理力度距离规划目标的差距较大。
(四)与同期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比及用地经济效益
1.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用地对比
依据朝阳区“十五”发展目标,“十五”期间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
2004年,朝阳区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5.1亿元,比01年的452.3亿元增加395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全年完成区级财政收入68.5亿元,比2000年的地方财政收入37.6亿元增加30.9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都超过“十五”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10%。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7.8亿元,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2亿元,
从经济发展指标来看,普遍超过“十五”发展目标,增长速度是原规划目标的1.6倍多,同时,建设占用耕地量以及新增加建设用地。
2.用地的投资与产出效益分析
随着《规划》的实施,朝阳区加强了对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控制,土地利用的投资强度和经济产出也不断提高。朝阳区人均城乡居住用地(户籍人口)由2001年的92.3平方米下降到2004年的86.7平方米。朝阳区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由2001年66万元/公顷提高到110万元/公顷;单位建设用地区域生产总值也由2001年的170万元/公顷上升到2004年的269万元/公顷。
(五)规划措施的实施情况
规划实施进展评价要考察的对象主要是两个方面:规划目标和规划措施。因此应对规划的措施进行认真评价是非常必要的。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规划》提出的实施保障措施,大部分逐步得到了实施。
1.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加强土地利用有关规划的审批。
从2003年起逐步建立起建设用地预审制度,建设用地预审要符合规划。
2.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按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的指标实行,没有单独编制。
3.建立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级政府负责规划目标责任制、规划公告制度、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监督检查等制度的组织实施。
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实行耕地有偿占用和占补平衡制度,考虑到朝阳区的耕地实际补充潜力,对于建设占用耕地采用交纳耕地补充资金由市局组织统一补充的原则;
于2004年6月划定基本农田,并签订了责任书;
开展土地执法监察等监督检查制度。
4.落实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等一系列措施,并建立土地利用专项基金。
成立了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积极开展建设用地的整理储备工作,考虑到《规划》的安排,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工作主要放在建设用地整理上,有效的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效率。
5.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运用地价、土地税费等经济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实行土地“招、拍、挂”政策,运用市场机制,减少了土地的无偿使用,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6.制定《朝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
因《规划》实施时间较短及其它原因,目前没有编制制定实施办法。
总的看来,朝阳区《规划》制定的实施保障措施大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有效地促进了规划的实施。但是由于《规划》的权威性不够以及《规划》实施时间较短,部分规划措施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实。
三、规划实施的总体评价
《规划》在保障朝阳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用地中,坚持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用地,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取得一定的成效
《规划》是宏观调控朝阳区土地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在《规划》的指导下,各乡镇认真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有效地保护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取得了成效。
尽管耕地减少数量很大,目前朝阳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有量达到《规划》确定的4900公顷和5467公顷的目标,说明规划实施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同时今后保护耕地的目标十分严峻。
2.调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建设加速发展、人口增加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非农建设对占用土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需求是不可避免的,特别在快速城市化的阶段,非农建设对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的需求呈现高度的正相关关系,促使建设占用耕地总量不断扩张。
《规划》实施以来,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建设占用耕地数量不断增加,但是在《规划》实施调控下,建设占用耕地量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规划》实施既保障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地需求,又有效调控了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的无序扩张,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3. 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取得阶段性效果
《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之一是加强绿化隔离带建设,保护和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规划》实施以来,在保证城乡建设、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同时,积极开展城乡绿化建设。至2004年,全区林地面积已达到 公顷,表明《规划》实施对加强土地生态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4.规划政策执行基本到位、管理措施有效
(1)土地利用分区管制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朝阳区位优势突出,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矛盾十分突出,因此规划政策措施实施任务颇为艰巨。由于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规划管理,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严格执行土地用途分区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规划审查制度。在规划实施期间,基本上实现了按照用途管制规则管理各类用途分区的目标:切实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得到严格管理;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实现了积极而合理地控制;保障了重点建设工程必要的用地,促进了建设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的转变;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2)规划实施管理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了规划管理和规划审查制度。《规划》批准实施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利用的计划指标控制。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农用地的规划管理,落实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特别是强化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依据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审查项目用地规模、布局、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用地计划指标;预审工作从无到有、逐步推开,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基本确立,初步扭转了过去建设用地先用后批的被动局面。建设用地报批规划审查作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报批的主要环节也不断得到加强。
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经济运行机制在实践中形成有效制度。在规划实施的丰富实践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社会的综合方法,探索实施规划的激励、约束、保障和监督机制,完善了规划的实施措施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定新增建设用地收缴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占用耕地的成本,缴纳补充资金等,使土地利用与规划管理的经济运行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把依据规划管理土地的原则规定变成了土地管理工作具体环节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从而保证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施中的强制性。
5.规划具有一定的弹性
《规划》对于建设占用耕地指标采取了没有全部分配,预留一部分指标由区里掌握作为机动的方法。在规划实施中,由于部分项目位置的不确定性,例如绿化隔离带的部分建设用地,往往与规划的布局相冲突,导致调整或违反规划。在实际用地过程中,按照土地利用分区和用途管制的原则,利用《规划》预留机动指标,有效避免了这种冲突,大大提高了规划的严肃性。
四、规划实施的成效与不足
(一)《规划》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
1.树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
土地是载体,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势必要占用相当数量的农用地(尤其是耕地)来满足各行各业的用地需求。法律明确规定,土地利用计划的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执法监察等,都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自《规划》实施以来,朝阳区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开展建设项目预审等工作,实现了用地在时空安排上的有序性,树立了土地利用规划的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
2.增强了按土地利用规划用地的意识
随着土地利用规划地位的确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按规划用地已逐步成为共识。首先土地利用管理部门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其次土地使用者按规划用地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据《规划》开展建设用地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使土地使用者在用地手续审办过程中加深了用地必须符合规划的认识,也增强了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另外通过违法案件查处的宣传和教育,社会各界的规划用地观念不断提高。
3.严格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
以耕地资源安全为核心的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在经济建设需要占用耕地和人口增长需要更多耕地的双重压力下,实施“藏粮于土”计划,提高中国土地资源的综合生产能力,是我国耕地与粮食安全战略的长期选择。朝阳区在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4.土地供应保障了社会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有效地防止了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地防止了土地利用的外部不经济性,保护了资源和环境,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土地供应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稳步发展起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以来,朝阳区经济快速增长,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00多亿,农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市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朝阳区社会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五”期间主要经济增长指标全面超过预期目标。
(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足
1.规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过高
朝阳区是具有明显的城乡结合区域的特征,随着北京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朝阳区越来越多的区域被纳入到城市范围,朝阳区的功能定位有了很大的改变。此外,朝阳区的农业结构也不断调整、更新。目前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相对偏高,保护的难度较大。
虽然目前,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都达到了目标,但是,2004年的耕地数量已经减少到5491.49公顷,仅比保护目标5467公顷多二十几公顷,随着今后的建设占用,以及朝阳区的后备土地资源匮乏,实际耕地保有量将很难到达规划目标。此外,基本农田中有相当一部分划定在绿化隔离用地中。
2.经济社会发展迅速,规划与社会经济的适应程度不断下降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朝阳区对于用地的布局和结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加上编制规划时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不足,通过《规划》的实施以及评估发现,《规划》在土地利用结构尤其是建设用地结构上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有所降低,在部分用地布局上也有所冲突。
3.规划的权威性和社会认知程度有待提高
朝阳区土地利用规划从无到有,大大提高了土地规划的地位和权威性,但是由于规划实施的时间较短,规划的权威性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各业建设用地随着规划措施建设用地与审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对于土地规划的遵守程度逐步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违法用地现象;行业部门没有充分意识到土地规划权威性,各行业规划在编制和实施中与土地规划的协调、沟通不够。此外,规划的公众认知程度不够,应该在规划的编制、实施过程中,加大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
(三)对于《规划》的总体评价及修编的建议
总的说来,《规划》实施以来,在保护耕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对于土地利用规划权威的确立、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优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的社会经济形势对土地有了更新、更高的需求,《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程度不断下降。
为保障 “十一五”期间及至2020年的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与朝阳区“十一五”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良好协调衔接,我们认为有必要对现有《规划》进行修编。
